李宗盛:我们都是和自己赛跑的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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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花边阅读(李乱)

昨天和公司新来的几个年轻人在街边脏摊儿上喝到烂醉,因为担心回去太晚会吵醒妻子和女儿,便编了个借口想回家睡觉了,但我深深地低估了九零后们旺盛的生命力和火辣辣的热情,又一杯酒下肚,我便再也执拗不过去了,被他们架到了练歌房。

 

练歌房这种地方对于我这种四体不勤、五音不全的人来说,几乎是很少来的,因为我有一次步行路过一家隔音很差的练歌房,差点被从里面传出来的歌声直接魔音穿耳毙命,所以,每次到这种地方我都是钻在角落里喝茶,吃免费赠送的小零食,绝不用歌伤人。

李宗盛

但这一次,在酒精的怂恿下,我竟然点了首李宗盛的《鬼迷心窍》,但前奏还没完就被他们无情地切掉了,理由是太老太土了。看着他们抱着麦克风大吼小苹果,我便在广场舞熟悉的旋律中睡去了,临睡着前,还对他们扭动的背影进行了一番鄙视,心想:你们这帮小崽子还是被生活虐得不够惨呀。

 

在我年少轻狂时,也经常扯着嗓子吼向阳花,装疯卖傻地唱浮夸,也觉得李宗盛的歌走不进内心,那类似于闲聊时的唱腔更是让人难以接受。

 

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我刚刚找到第一份工作,那时的我,刚刚毕业,因为耿直率真的性格在工作中屡屡碰壁,每个月只有五百元的工资,只能抽最呛的烟,喝最烈的酒,每逢过节还要忍受那些远方亲戚的冷眼和嘲笑。

 

直到某天,我下班路过一家烧鸡店,摆在店门前的破旧音箱里正在放李宗盛的《和自己赛跑的人》,当听到第一段歌词时,我便被深深地吸引住了。

 

“亲爱的Landy,我的弟弟,很很少赢过别人但是这一次你超越自己,虽然在你离开学校的时候,所有人都认为你不会有出息,你却没有因此怨天尤人、自暴自弃,我知道你不在意,因为许多不切实际的鼓励,大都来自酒肉朋友,或是远方亲戚……”

 

我站在那里听完了整首歌后,走进烧鸡店,掏出口袋里仅剩的二十块,对老板说:“我想买这张唱片。”

 

我至今还记得老板当时不解的目光,他好心地说:“这是VCD,五块钱一张,旁边唱片店就有卖。”

 

“我就要你这张,二十块钱。”我像是被门挤坏了脑子地说。

 

老板像看神经病似的把那张已经磨花的光盘递给我,还秤了半斤鸡脖子送我,那种眼神好像在说:“哥们儿,有病得治,别硬扛着。”

 

在老板关心的目光注视下,我拎着鸡脖子疯了一般地跑回家,从地下室翻出了早已落满灰尘的VCD机,把自己锁在房间里,一遍一遍地听这首歌,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李宗盛的歌,像是一个阔别已久的老朋友,在向我倾诉,在用最朴素的话语鼓励着我,告诉我,我们都是和自己赛跑的人,要为了更好的未来拼命努力,去争取一种意义非凡的胜利。

 

或许是一种巧合,自那以后,我的人生像是被上帝翻了牌子,工作越来越顺利,三年的时间,工资翻了数倍,还收获了爱情和一个可爱的女儿,但也失去了很多东西,比如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。

 

那一年,我几乎是在出差中度过的,每次回家只能待一晚上,便又要匆匆离去,留在家人身边的时间只能用苛刻的秒来计算,每次在路上,我都会用李宗盛来排遣时间。

 

但再次听《最近比较烦》时,却又有了另一种心境。他说:“最近比较烦,陌生的城市何处有我的期盼,挥别了家乡的伙伴,现在的我更觉得孤单,但我只是心烦还没有混乱,你们的关心让我温暖,家是最甘心的负担。”

 

听《凡人歌》时,我在心底告诉自己:生活平淡、女儿平安、人生平凡就足够了。

 

听《阿宗三件事》时,我告诉女儿要简简单单的快乐,不要去接触那些复杂难懂的事,还告诉自己,写出的东西,无论快慢,还是好坏,只要有人欣赏就足够了。

 

……回到练歌房,他们叫醒我时已经是凌晨三点,几个年轻人精疲力竭地躺在沙发上,声音已近嘶哑地谈着理想,我揉了揉太阳穴,点了一首《山丘》,这是一首每次听都会忍不住流泪的歌,就像是有人在用盐水浇洗心底最柔软的地方。

 

浑浑噩噩的不觉间便已到了而立之年,暮然回首还是一片茫然,为了适应这个世界,我们都跑得太快了,快得已经把年轻的灵魂甩在了身后,当看着镜子里逐渐衰老的外表和莫名而然的沧桑感,想再次回头寻找它时,却发现它正躲在身体的某个角落里瑟瑟发抖,已不是当初的模样。

 

就像歌里唱的那样:也许我们从未成熟,还没能晓得,就快要老了,尽管心里活着的还是那个年轻人…还没见着不朽,就把自己先搞丢,越过山丘,才发现无人等候。